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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, 七月 27, 2007

好像好好吃~

名为替即将入赘作人夫的WP弟弟搞在KL的最后一场单身聚会,实为去闻名已久的得福小厨大快剁颐一番。昨晚耗了数小时就为了这么一餐,WP弟弟你不要perasan,大家出席都只是为了吃才‘顺便’来看你的。 哇哈哈哈哈哈哈!

卤花生,大大粒的好香好好吃哦!那些迟到的都不晓得我们在之前已经扫完一盘了,嘿嘿!

据说这是招牌豆腐,怪怪的卖相+有点奇怪的味道…如果酱汁多一点可能会比较好吃。

传闻中的芝士牛油螃蟹,酱汁确实不错,不过味道并没有渗透蟹肉。把酱汁盛一大碗当乳酪汤来喝的话效果应该会更好~ :P

蒙古濑尿虾,香脆可口,口感极佳。老家伙还说很像在吃twisties喔~(食蒙
o左!)

咸蛋螃蟹,这个我米吃到,所以不予置评。那个tatt走最后一块螃蟹的给老娘站出来! :P

炸馒头。这对小的来说并没什么特别,因此拒食。区区小馒头我哪会放在眼里介?在下可是见惯大场面的hor~(在梦中啦!)

清炒番薯叶。这个嘛…其实是小的‘不吃的蔬菜’中的其中一种。不过由于没有其它蔬菜了,所以也teap了几条,味道嘛嘛。在此特别劝诫各位肉食恐龙,下次唔该多order一些青菜,不然胆固醇高的时候别阿吱阿o左~(是的我说的就是你,那个一边说胆固醇高又狂吞螃蟹teap到最后一块的high cholesterol男~ :P)

姜葱鸡肉,这个要算最好吃的了,还混有些许酒味哦!(再次声明:我不是酒鬼)

东坡肉。对于这个,小的有话要跟厨师讲:‘你说你对得起苏东坡先生吗?!你说!!!’自己凭智慧去揣摩这块肥肉到底味道如何呗~

简称:妈蜜蟹。原名:妈蜜好吃过螃蟹。没有妈咪用心煮饭把我们喂饱饱的甜得像蜜糖的味道…

这道跟下面一道的螃蟹们是吃饱过后再order的。噢!I'm sorry!应该说是吃不饱才再叫的。金香蟹。我还是坚持:家乡宝隆的金香蟹依然是小的所吃过最好吃最入味的螃蟹!

辣子蟹?酸辣蟹?索利啦!小的顾着kepoh没听清楚它的名堂。酱汁嘛嘛,蟹肉就是一般蟹肉的味道,两者混在一起还觉得有点不搭。回kampung随便找一家海鲜餐馆叫一碟都会好吃过这个多多声…

总结:12人花了246大元吃这一餐,说贵不会很贵,但有一点对不起味蕾。依小的愚见,螃蟹敲碎一点再拿去煮应该会比较入味比较好吃。做么?人家林志炫能有挑剔的耳朵,我就不能有挑剔的舌头啊?种族歧视啊你!噢,是国籍歧视才对! 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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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个星期前回家乡吃的肉骨茶早餐~

酸辣鱼头,煮得还好啦!不过还是嫌味道不够浓~

肉骨茶。米什么值得高兴或骄傲的味道。

清炒豆芽。这个我超爱!豆芽是从怡保运过来的哦!肥肥短短水水的!(不过这个煮得有点过熟,变软了口感不是很好)

炸油条。不就只是几颗面粉味浓又难咬断的油条嘛!

肉骨茶早餐全家福~

总结:我想我应该是看破红尘了吧?啊不然做么没有一样是值得我用心去推荐的?都系你啦!一定系你无用个心去煮!

P/S:有没有看到我拍人?没有咧?拍的全是食物罢了!(特别感谢阿L哥哥拍了首篇95%的照片)所以WP弟弟,很明显我们只是着重食物,人物是谁其实并不重要OK? >:D

P/S2:有没有谁知道哪里有好吃的地方?来,介绍一下~最多我假假不要酱yimjim啦~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! "(^(oo)^)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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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, 七月 22, 2007

老人耍花枪

搞错啊~

两个加起来整100岁的老人家学人吵架耍花抢,搞到身为儿女的我们要从中调停。从昨晚ngam到今早要爸吡打电话给妈咪,但到现在不肯就是不肯。那个妈咪昨晚sms我问爸吡有没有回我蒲种的家,我还回了短讯叫她打电话给她老公,她也是不肯。结果刚才拨了电话给妈咪,然后把电话交给爸吡逼他们讲话,怎知三句不和就盖电话了。 -_-|||

苦了谁?还不是我们这些夹在中间的小瓜?还记得有一次去看医生时,爸吡打来跟我complain妈咪,妈咪又跟我投诉爸吡小器。其实不过只是因为一些小到不能再小的小事情罢了,弄到我电话响不停也打不停。顶他们两个不顺啊!(有时当和事女还被kapp电话,够可怜没有?)

不过朋友说过,到了这把年纪还会斗嘴斗气,证明两人的感情过了许多年都没有淡化。要是老早没有感情了,连吵嘴都嫌多余。听来也不无道理hor?

猪兄猪弟,这次要看你们的了。小的功不成决定身退了~ :P

P/S:两个stubborn的老人家,难怪生到我也是那么固执的。(还不忘责怪遗传基因,哇哈哈哈哈哈哈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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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, 七月 17, 2007

左右为难

怎么办怎么办?!

挑杨宗纬还是选萧敬藤好呢???

哎哟!好难选哟!

*背后人群全数倒下*

P/S:八点多去Tesco买菜的时候,商场刚好播杨宗纬的‘背叛’,选菜选到一半的我手里拿着一根菜就这样定住了。直到歌曲播完以后,才清醒过来。抒情悲伤的歌曲,舍你还能取谁呢?杨宗纬,你是小的歌神啊!嫁给我好么??? :"> :"> :">

P/S2:追看超级星光大道,现在才看到萧敬藤。当初朋友说他唱得也很好,但由于心里早就有了杨,故拒绝看萧的片段,真是岂有此理的相逢恨晚啊!*他样子还蛮有杀气的,酷毙了!*

P/S3:人因梦想而伟大咧!笑什么笑?! 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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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, 七月 13, 2007

右脚鞋带

被甩脱的总是右脚的鞋带。以比率算法大概每甩脱了三十次,左脚的才松开一次。对此我曾经百思不得其解,直到一次朋友说是右脚走路力度比较大的关系,想想也蛮合逻辑的。

还记得好多年前教练说过,我们这群练过唐手道的女生啊,以后若遇上色狼,千万要记住别使出全力踢向其重要部位。免得误了人家一生喔!那时在想,要是我不误了你,还怕你将误了我呢!遇上紧急时刻不给你踹一个够够力的才怪!经过长期训练,右脚的力度真的不是盖的,也许只是幻觉,但到现在还是会觉得脚力很大,还踢得破板(拜托不要拿檀木枫木作标准OK?!)。

近年见到教练,他还不忘记问我为什么当初不肯考黑带,有没有后悔?好心啦!要砍砖喔!这个除了力道的问题,还涉及砖块比手腕粗上四五倍的因素。不是说用力就一定砍得断砖块,当中有一定的技巧,摸不着门路的就等着受伤吧!我承认我是胆小,真的不敢冒这个险,因此一次又一次给一大堆藉口不去考试,直到从中学毕业依然不肯去‘送死’。可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,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程度到哪里。自从离校多年的学姐加入训练当教练的助教后,平生第一次让我见识到一代不如一代的道理。掌上压这种连男生都很难做好的动作对她来说简直易如反掌,不只姿势正确,连起伏的速度还快得令人咋舌!反观到我这一代却已经完全剔除了这个热身运动。所以我们不是做不好,而是根本不会做。就以这种丢人的程度,我还敢去考试跟两个黑带男对打么?平时练习都没让我们砍过砖,难道考黑带时我们就一个两个李小龙李连杰上身,能拿砖头当豆腐般砍下去么?另外,也因为见过身边的同伴受伤流血,我因而更为却步。小的是有自知之明的说!嘿嘿!

原来除了力道的拿捏要好,对自己的能力认知也很重要。右脚鞋带,你继续掉吧!我清楚自己还有能力弯下腰重新为你系上。 :P

P/S:唐手道,太极及空手道的结合,源自中国,却以韩语授课。在大马并不风行,只活跃于霹雳、沙巴及砂捞越某地区。雪州据说也有开班,亦曾于某购物中心布告栏看过其招生启示,却打不出什么名堂来。英国的唐手道曾在Guinness Book of Record创下世界纪录(本地电视有播过),忘了创什么纪录,但跟拳打脚踢是没啥关系的,好像是用铁枝穿过手肘皮肤然后走在刀尖上,比较像杂技表演。 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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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, 七月 12, 2007

改变

我是一成不变的,由始至终我都清楚了解。不变的发型、穿着、颜色、习惯及很多很多。看的人都觉得闷了,开始问我,为什么不改变一下?

关于这个,我其实也很想知道。从事创意行业的人,竟然拒绝改变,很讽刺是吧!我想我是害怕了,改变就似推翻原有的一切,投入陌生的环境之中。我大概是放不下吧!保持原状才能让我觉得有安全感,因为已经发生过了,有了经验,不必重新再去琢磨调适自己。一直这样不就很好了吗?

可生活是会改变的,又或者是这样,与其归咎外在因素,不如说是自己的心态和思想也在逐步调整之中。有什么是不变的?没有,包括我自己。只是我一味在无关痛痒的方面极力维持原状。

曾经不只一位朋友说我把自己压抑得太久了,早该释放一下,开始尝试和以往不同的。我想是的,我的确把自己捆绑得太紧了。为了避免犯错所以不敢亦不会去做,一直都是这样。结果回首一看,惊觉自己的人生经历其实并没有很多,或者根本就好像是不曾真正体会过生活那样。这时的我,比以往遇上问题时更为焦虑、恐慌,因为这是在我解决能力的范围以外的。我不懂该怎么办。

我口口声声说要改变,但我有么?我只是说说。但日子总不能这样过下去,我必须鼓起勇气面对未知。

该踏出第一步了吧?你会引导我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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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, 七月 11, 2007

还喝不喝?!

借酒消愁愁更愁~心情不好压力大学人喝酒,两小杯下肚整个人就快倒下去了。人生第一次喝醉,还好我不是那种醉了会乱讲话的人,不然什么鬼秘密都爆出来了。不过其实也没有怎么喝醉啦!头脑清醒得很,只是一直想睡。现在才明白爸爸说的:喝酒并不是因为酒很好喝,而是喝了半醉半醒的时候感觉实在太好了!(这只是酒鬼的官方说法,小孩子不准学! :P)

人家喝酒我喝酒,喝到两只脚长了密密麻麻的血色斑点。还以为是因为笨蛋印尼烧芭造成皮肤敏感,因为每年一有烟雾皮肤就开始受罪了。我的皮肤比气象预测还要劲,每次都在肉眼看得见烟雾降临的几天前就开始敏感了,买字都没有酱准!

相机被猪弟tatt去做assignment了,唯有用不争气的手机拍下来。照片太蒙看不清楚,其实斑点很多很红,好像患了骨痛热症酱~

之前还担心说红点是不是‘变型’的皮肤病,差点就要去看医生了。后来征求了各位酒友的意见后,才发现初喝酒者的确可能会对酒精产生敏感。师兄说他的皮肤也同样长了很多红点,医生说是酒精作祟喔!听他酱讲我就放心了,因为至少可以肯定不是皮肤病又犯了。
离题:虽然红点不关皮肤敏感的事,但还是要谢谢印尼大肆烧芭,让小的手指、关节部位每年一到这个时候就长水泡。Eczema比我的小小强还要强,从小到现在一直死跟着我赖着不走。那个Dr. Ting因为这样而赚了我不少钱钱呢!当皮肤专科真的会发达!那些中学还没毕业的可以考虑当皮肤医生了,但要记得以后算我便宜点。 :P
P/S:其实不止印尼烧芭,大马也有很多人在烧!那些吃屎的狗官全部死到哪里去了?!

P/S2:我不是酒鬼,我还是比较喜欢喝ribena! "(^(oo)^)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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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我出去~

哇~~~~~~~~~~~~~~~~~~~~~~~

我受不了了啦!

带我出去玩吧!

就你、你、你跟你好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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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, 七月 09, 2007

迎新日看美女

今天是迎新日,所以没有回到办公室工作,一整天呆在教室里‘交流’,听废话。

见到很多很漂亮的空姐,尤其是来自泰国的,80%都是真正的美女。白皙得不得了的皮肤、深邃的轮廓、大大的眼睛、小而挺的鼻子…怎么人家她娘生的女儿那么美的?一个两个长得还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呢!看上去顶多十八九岁,其实平均年龄都有24了。

结果本来可以有藉口半途离开的,却因为舍不得泰国美眉们,所以干脆留到最后,嘿嘿!

P/S:虽说看美女确实很赏心悦目,不过感觉却离这里越来越远…应该快呆不下去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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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, 七月 06, 2007

猪朋友及狗

猪:看他那死人样,难怪找不到女朋友!要结婚还是个大问题!
朋:是啰!谁能够顶得顺他那种态度!
猪:找个又聋又哑的都不能跟他相处咧!
朋:除非找个傻的!
猪:哇哈哈哈哈哈哈!
朋:有巴士车!快点闪!
猪:车死我啦!车死我啦!
朋:还真想死掉算了!
猪:要死都不要死在这边!
朋:死有分两种,泰山或鸿毛!
猪:那我甘愿当鸿毛,死了可以飘远一点!
朋:离开这个鬼地方!
猪:死了尸体也不给他们碰!才不要他们帮我收尸!
朋:哈哈哈哈哈哈!
友:你们两个今天压力很大hor!
猪:今天我们最大!不要得罪我们hor!
朋:我们严重受刺激!
友:又哪个贱人弄你们?
猪:捏!你的上司啦!死贱人!
友:那你咧?
朋:还有谁?明明send了过去还cc给他,竟然还敢讲我没有send!
猪:一班贱人SSSSSSS在这里,哪里还会有好日子过!
友:他是酱的啦!
猪:他有脾气我没有啊?要我忍他?死远一点!
朋:他整天都酱乱骂人的啦!我每次都中!
猪:我又不是看他脸色吃饭,又不是他出粮给我,我还鸟他啊!
友:我也中过不少,不过不要理他啦!
猪:不尊重别人的人也不值得让别人尊重ok!还真没见过酱没礼貌的人!
朋:他没文化没知识!
猪:没常识还没看电视!
友:哈哈哈哈哈哈!
猪:不如你跟我一人出几百块找人做他!
朋:砍他!
猪:废掉他的手!看他怎样做设计!
朋:毒哑他!看他怎样骂人!
猪:够力变态!哈哈哈哈哈哈哈哈!
朋:dui霖他!
猪:找十个bangla鸡奸他!
友:要酱益他咩?
朋:给他死就有!
猪:大巴大巴盖死他!
朋:打小人!
猪:我比较想打真人!
朋:哈哈哈哈哈哈!
友:你回家又继续褒戏啊?
猪:回到家几点了喔?今天要做家务!
友:累了就去睡啦!还做什么家务!
猪:来到这个地狱后,我发现处处都是天堂咧!连做家务都变成超快乐的事了!
朋:做什么都快乐过去做工!
友:你们真的很stress!
猪:abuthen?刚才想摔东西了!
友:不可以乱摔哦!
猪:要摔也要找适合的来摔ok!那些发脾气丢古董花瓶的不是叫发泄,而是白痴!我就摔过mouse,吓得以前的roomate赶紧帮我把它捡起来,还问我摔坏了怎么办!我其实在摔前早就买了个新的,就是知道它已经坏了才摔的啊!哇哈哈哈哈哈哈!
朋:所以说就算发烂渣也还是要保持理性!
猪:杀人也要plan好来!不会笨到拿炸弹去炸尸体!
友:哈哈哈哈哈哈!

乱骂一番后心情好了很多!可是…一想到明天还要看到那贱人…心情又跌到谷底去了!

跟你讲!你有艺术家脾气,我有更多!多到一架飞机也塞不完!不要试探我的耐性,因为我根本没有!找砸?谁怕谁?!?!?!

该死的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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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, 七月 01, 2007

不要再跟拍我哥了!!!

我哥最近恋爱了!对象是时下青少年个个追捧、为之疯狂、迷恋得不得了的台湾知名当红女子偶像乐团S.H.E里的成员!没错,就是她!就是那个在《花样少年少女》担正女主角的Ella小姐!她抛弃万人迷吴尊投我哥怀抱去了!

岂有此理!当兄妹当了二十几年,竟然连酱重大的事情也不跟我说!我们一家还是从报章上看到才知道这件事的呢!由于人红是非就会多,如此关心自家哥哥的我*ahem*当然趁机‘采访’家人,以方便日后回答狗仔队棘手的问题,来个未雨绸缪!

爹:仔大仔世界,年轻人的事老人家不要管太多…(男人总是比较冷静)
娘:……(惊讶得差点昏倒在地上,神情呆滞,久久无法言语…)
陈小嫣:北派吓~(然后用崇拜偶像至极的花痴表情幻想Ella牵着她手带她去见吴尊)
弟:随便啦!(一贯的‘事不关己,己莫操心’的冷漠样~)

而我呢?!我只想说:

我哥是个很低调的人!拜托各位不要大肆渲染此事!请大家告诉大家!记住!我哥真的真的是超低调的人!不要跟别人提及他跟Ella的恋情!不要讲他跟Ella拍拖!!!

Ella的粉丝们请冷静,先把屠刀放下…我并没有作大!刊登在报章上的,的确是我哥!

红圈圈:我哥自出娘胎就被赐予此名字,珍珠都无o甘真!不信的话可以检查他的身份证!呃…身份证没有写中文名的hor?没关系!我娘还留有他的小学作业,名字确确实实是‘陈熙’二字!

蓝圈圈:又另一项证明!我哥是射手座的,这个看他的身份证准错不了!不会是假的!

黄圈圈:这个还用说?!简直就是…诶?我哥几时整容整了个类似马英九的脸???

派写啦!原来只是同名同姓,还同星座呢!怎么那么巧啦?嘿嘿!
外传~
哥:是Ella紧缠着我不放的!
我: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?官方说法通常都是这样说的——我们只是好朋友,每次出去都是一群朋友,我们没有单独约会!啊不然就学周董的说法——拍到再说!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!

什么?!人家都已经认了啊?! :P
P/S:以上故事某部分纯属虚构,有些的确是真的…长大了,自己要学会分辨是非真伪噢!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!